系统科学研究中心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12-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为了更好地建设武汉科技大学系统科学研究中心,促进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每年从楚天学者人才基金、学科建设经费、院科学研究基金、校重点科研基地等不同渠道筹措一定数量的科学研究基金,作为武汉科技大学系统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基金。

二、武汉科技大学系统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基金目前主要面向理学院的教师。

三、基金研究内容必须结合系统科学与工程学科的相关研究领域,可以自由拟题,也可从系统科学研究中心的研究指南中选题。

四、每年9月接受申请,9月底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于1周内公布资助结果。

五、武汉科技大学系统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基金资助期限一般为1-3年。

六、获得研究基金资助者,每年于年度学术会议期间进行进展汇报,并由学术委员会给予是否继续给予资助的评价和结论。

七、研究课题结题时,由学术委员会给予评价和结论,作为今后是否给予资助的依据和基础。对于结题评价优秀的研究人员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武汉科技大学系统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基金优先资助国家自然科学评价较好的申请者,鼓励继续进行预研;优先资助青年教师。

理 学 院

二00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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