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培养环节活动者或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等相关规定,将予以退学处理。
武汉科技大学拟对以下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由于难于联系到学生本人,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特予公告送达以上拟处理意见。名单如下:
学号:05108013 姓名:苏媛
学号:10108015 姓名:王露
学号:10108003 姓名:陈倩倩
学号:201407703025 姓名:张羽清
学号:201307805001 姓名:朱文文
如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
申辩联系邮箱:11616264@qq.com
申辩地点:黄家湖校区教二楼22606办公室
武汉科技大学理学院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