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学院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就我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推荐。
二、推免生对象:我院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根据学校推免生名额分配,我院有10个推免名额(包含拔尖计划)。
四、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成绩要求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且第一次考核成绩必须合格;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的成绩要求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武科大研〔2016〕4号)执行。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学生排序在前三名);
(2)确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曾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被SCI、EI、SSCI等收录,或获得专利授权者(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
五、对不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二)款的规定,但具有特殊的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推免,由校内3名本学科教授推荐,学院审核认定,教务处复审,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主要是指:在全国各类教育部认可的重大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全国竞赛一等奖且排名在前三名者;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学技术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银奖且排名在前三名者;或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授权人(原始发明人必须为学生本人且为第一作者,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或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或在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或发表论文被SCI、EI、SSCI等收录的(第一作者必须为学生本人,第一完成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或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中获得前六名、个人项目获前三名者。
六、满足条件且在SCI一区(第一作者,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以上发表文章、在全国各类教育部认可的重大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全国特等奖者优先考虑。
七、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学技术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金奖且排名前五的,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
八、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
2、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和推免生名额。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交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条件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学生成绩、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符合第五条的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结合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武汉科技大学理学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