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武汉科技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武科大党〔2013〕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马平均(党委书记)
1、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院党委委员,各系主任、副主任、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主持抓好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文件关于学院党委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责任的落实。
3、抓好党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注重监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并带头廉洁自律。
李德宜(院长)
1、对全院行政工作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院行政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及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主持抓好学校有关廉政建设责任制文件关于学院党委和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领导责任的落实。
3、抓好院行政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监督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
4、牵头抓好学院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
5、积极参与学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廉洁自律。
陈 凯(党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员)
1、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2、积极参与党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委抓好党委班子内部的监督,带头廉洁自律。
李云宝(党委委员、副院长)
1、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主持抓好教学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预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3、积极参与党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廉洁自律。
冯育强(副院长)
1、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主持抓好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预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姜曙嫚(党委委员、副院长)
1、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严格按照学校政策主持抓好职称评定、人才引进等有关工作,预防和制止人事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
3、积极参与党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廉洁自律。
中共武汉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