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学科建设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07-12-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学院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04.1~2009.1)

1、拟增博士点(具体到2005年申报计划和2008年申报计划)

2008年拟申报《应用数学》或《工程力学》博士点或《系统分析与集成》博士点。

2、拟增硕士点(具体到2005年申报计划和2008年申报计划)

2005年拟申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工程力学》、《材料物理与化学》、《爆炸理论及应用》硕士点

2007年拟申报《基础数学》硕士点

3、建设国家级重点学科的规划

4、建设省级重点学科的规划

(1)2008年内拟考虑在下列两实验室中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

a、爆炸技术研究实验室

b、数力计算与应用研究实验室

(2)2008年内拟将工程力学专业建成省级重点学科

二、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1、学术梯队建设(具体到建设的学科)

应用数学:凸几何方向:2-3位教授 1-2位副教授 1-2位讲师 助教2-3人

概论统计方向:2-3位教授 2-3位副教授 1-2位讲师 助教2-3人

常微分方程方向:2-3位教授 1-2位副教授 1-2位讲师 助教1-2人

多目标最优化方向:1-2位教授 2-3位副教授 1-2位讲师 助教1-2人

拟新增计算数学方向并争取引进和培养该方向教师3-5人

工程力学:

爆炸力学方向:3-4名教授 1-2位副教授 1-2位讲师 助教1-2人

固体力学方向:1-2名教授 3-5位副教授 2-3名讲师

计算力学方向:1-2名教授 1-2名讲师

2、学术研究(具体到建设的学科)

应用数学:1.拟申报1-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3项省基金项目

2.撰写研究论文20篇左右(核心期刊)

3.开展学术交流活动10-20次

工程力学:1.拟申报1-2项国家纵向项目,3-5项省级纵向项目,20项左右横向项目 2.撰写研究论文15-25篇左右(核心期刊)

3.开展学术交流>10次

材料物理:1. 拟申报1-3项国家纵向项目,3-5项省级纵向项目,5项左右横向项目 2.撰写研究论文15-20篇左右

3.开展学术交流>10次

3、实验室和基地建设(具体到建设的学科)

1、在学校的支持下,拟建成《爆炸技术研究》实验室。

2、加强《数力计算应用研究》中心建设,拟争取建成校级重点实验室,面向社会及全校提供研究服务,并力求自行申报或自拟课题开展研究。

3、拟在2006年建成《材料组织三维分析》实验室。

4、经费投入(具体到建设的学科)

应用数学 在2005-2008年中力求每年投入15万元,累计75万用于购置计算机及应用软件及学科建设支出。

工程力学 在2005-2008年里累计希望投入150万,购置必要的爆炸技术研究设备,及120万元用于数力研究中心的软硬件建设

材料物理 希望得到200万的经费投入

用于材料组织三维分析实验室建设及专业教学、科研

所需设备的经费

5、人才培养(具体到建设的学科)

应用数学:培养本科生 70*4=280人

硕士研究生 15*4=60人

力争08年内与兄弟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2-3人

工程力学:本科生 45*4=180人

硕士生 15*4=60人

08年内与兄弟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2-3人

材料物理:本科生 45*4=180人

硕士生 5*4人=20人

6、对外交流与合作(具体到建设的学科)

应用数学:拟于2008年举办国内学者参加的凸几何与常微分方程学术交流会各1-2次。并争取在2008年前与上海大学或南开大学联合培养。凸几何、常微分方程、概率统计等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工程力学:在2008年前拟与北京理工大学或中科院武汉岩土所联合培养博士生,并与上述单位合作开展课题研究2-3项。

材料物理:拟参加国际学术会3-5次

与中科院物理所、北科大、日本东京大学联合进行课题研究2-3项

7、学院对加强学科建设领导的措施

一、建立各学科研究方向的带头人责任制(确定带头人的义务、责任)并在时间、经费、梯队人员配备上予以支持,争取在08年前各学科带头人配备梯队人员3-5人。

二、定期召开学科建设工作研讨会 分析问题 找准方向 研究对策

1、可请校外同行专家参与诊断与指导。

2、院学术委员会每年专题研究学科建设1-2次。

三、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用于设备购置,项目申请经费、项目鉴定经费、专家劳务酬金、调研等方面的支出)

四、制定科学合理的奖励政策

1、对承担各级纵向项目者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2、对各类获奖项目实施一定奖励

3、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学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五、认真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2008年内力求各学科引进教授或博士2-5名

2、2008年内将各学科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分别送出去读博士1-2人。

3、力争2008年全院教师中硕士以上学历教师数大于等于60%,具有博士学历教师数达到15%--20%

上一条:我院省级以上科研奖励 下一条:关于2005年度学术会议暨研究生迎新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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