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院决定进一步完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经修订工作意见征集、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办法及评定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改后的《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5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义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3720160028 邮箱:2943411626@qq.com
理学院
2025年5月23日